声明人:马玉明、郑汉珍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7/1289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