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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曹艳梅

    我96年有幸得法,一直也不精進。2004年5月26日发真相传单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,非法劳教一年。在劳教所邪恶的迫害下,我违背了自己的良心,背叛了师父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但师父没有放弃我,让我从新走入了修炼。现在我想起我做过的肮脏的事情,我真的痛恨我自己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归正自己,用大法的法理来约束我自己的言行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圆满随师还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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