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星魁
我于99年初得法,身心受益很大。2000年春,由于学法不精進,状态不佳,酒后丢失大法书籍。现严正声明,不符合大法和对大法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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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