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美莲
我在没学法之前,曾经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毁过大法书。声明:所做、所说的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紧随师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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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