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家兰
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签的字和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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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