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永军、高一仁
我们违心写的损害大法的签字彻底作废。坚定的跟师父走,护法救人,并加倍弥补以前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