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中英、刘兰芹、刘淑梅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8/1289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