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世珍
以前所说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话,他人代写的东西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一律作废。定加倍学好法,精進随师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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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9/129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