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孝莲
我在邪恶的迫害中,说了、写了、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9/129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