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黎明
以前写了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29/1290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