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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作民

    99年7.20公安局让我写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,我没写,家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,替我写过“保证书”。2001年农历新年前,公安局和610来我家强迫我写“五书”,我说眼睛不好看不见写,它们就拽著我的手在它们印好的几张纸上按了手印,还拿走了我的大法书。我配合了邪恶,给大法抹黑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在修炼的路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现在我要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救度众生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一定跟师父走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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