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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越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功,切身体会到法轮大法是正法。2001年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邪恶强制送往劳教所洗脑。由于本人正念不足,以至被邪恶诱导写下“三书”。深感无颜面师,对师对法不敬,后悔无比。现本人在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书面材料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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