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花
2005年,被县610邪恶组织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和洗脑班时,在威逼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信法,坚信师父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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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