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芝
在邪恶迫害大法时,单位到家收书,由于怕心,我将大法书交了一本,丈夫毁了二本,我没有制止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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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