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长栓
在看守所、劳教所的高压恐怖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继续修炼法轮大法,同时要弥补对大法造成的影响和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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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