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彦娟
我在被邪恶非法关押释放前,公安让我写了一份“决心书”。修炼是严肃的,特此声明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