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江
在这场迫害中,交了大法书和磁带,以及在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