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玉敏
在邪恶迫害下,被强行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,以及家人被迫所签的“保释书”,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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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