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婷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决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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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