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丽华
以前在共产邪党的蒙蔽下,所有对法轮大法不敬的言行,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,坚定实修法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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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