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全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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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0/1291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