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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莲 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、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、说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6/209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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