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玉梅 2001年7月某日,本地邪恶“公安”局问我有关法轮功一事,当时由于怕心重,我说了“我现已不炼了”等不利于大法的话。现在认识到了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3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