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云祥
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,写了“悔过书”等,在众人面前读了邪恶的东西,出卖了同修。对师、对法犯了大罪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洗刷自己的罪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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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1/1292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