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平凤
我因做大法的事被恶人举报,被恶警非法劫持到派出所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在那里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按大法要求做,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1/1292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