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祝英
以前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好好学法,真正做到信师信法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5/31/1292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