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子杰
我以前由于学法不深,法理不清,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!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紧紧跟着师父走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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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