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梅
在我被洗脑期间,曾经向身边同修做过洗脑工作。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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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