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淑云
在邪恶疯狂迫害下,我违心的做了违背大法的事,我认识到犯了大错。特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