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崇秀
我在2003年退休期间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父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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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