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桐敏
以前说过、做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或事,不是本人自愿的,一律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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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