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保兴
99年7.20以后,在被邪恶的迫害中,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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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1/129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