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敬安、陈亚丽
以前在高压下对大法、对师父的一切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2/1294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