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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郝壮 我于1996年得法。99年以后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当地派出所的压迫下,写了妥协的东西,并在“处罚”上签了字。之后,我越想越后悔,于是给派出所及原单位写了信,否定所做的违心的“承诺”。后来被迫去了“洗脑班”,轻信了邪悟,写下了有损大法及师父的东西。当我看到师父的新经文《走出死关》后,心灵受到了震撼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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