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靓
七年前迫害开始时,我的奶奶强迫学法轮功的爷爷放弃大法,并将老师的法像交给我和姐姐撕毁,当时我刚上小学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对师父不敬的言行作废。从今以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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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/129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