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凤华
我被非法劳教二年,由于怕心,不能在法上认识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去掉一切怕心,弥补以前的过错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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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/129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