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艳萍
我曾因作真相被举报,并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。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/129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