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乔慧春、刘喜如、刘传秀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3/1295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