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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大同 我今年83岁,97年得法。得法前,体弱多病,经常尿血,腿上有一个拳头大的包,医生说不给治了;得法后病症不治而愈,大法使我身心受益。99年大法被迫害后,我女儿因为坚持炼功、说真话而几次被非法关押。自己由于怕心,曾想让女儿写“保证”。女儿被迫害的流离失所后,邪恶之徒来家找人,我由于怕告诉了它们亲戚的地址,配合了邪恶。现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跟师父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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