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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正荣 2005年11月24日,县“公安”局带领乡政府的恶人到我家来非法抄家,非法抄走了我的大法书籍和资料,还对我家录了象。然后又威胁我,“你还敢炼法轮功吗?再炼就把你和你丈夫一起抓去坐牢,把你的小孩送去孤儿院。”在高压下我说“不炼了”,向邪恶妥协了。对不起大法和师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说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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