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晓华
在拘留所里,被迫写了“不進京上访、不公开炼功、不串连”的话。2000年,又在三个恶警的强制下按了手印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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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