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顺超
我曾经走过弯路。严正声明:我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,以及签的名、打的手印、写的东西等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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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