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红梅
由于我学法学的不够,理解不深,所以干了件蠢事——把《转法轮》等书给烧了。事后我很后悔,恨死自己了,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我相信师父,相信大法,永远跟师父走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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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