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黎明芳
曾被邪党非法绑架迫害,做出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受迫害期间所写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