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褚俊霞
7.20时,由于怕心等,毁了两本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敬师敬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