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芳
本人因受恶党的迫害,在高压下有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重新回到正法的洪流中来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