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方明、李方生、陈继芝、王淑霞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4/1295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