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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白丽艳

    我于2000年4月30日進京护法,回来后在看守所里“610”工作人员逼迫下写了“保证书”:“不再進京上访炼功、不再参加任何集体炼功”活动。回到单位在领导的逼迫下又写一次“不再進京、不参加任何气功宗教活动、不集体炼功”等。写完后的几天我感到不对,我又重新分别写下两份声明作废的保证书,单位的那封由单位领导和我爱人当着我的面撕毁;“610”那封让公安局领导接到给扣押了,没有生效。去年7月22日后单位强迫我交了大法书籍和磁带,我觉得我对不起师尊,今天我郑重声明我写的东西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我的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2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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