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庆卫
在99年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,派出所及单位逼我写了放弃大法的书面材料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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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