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云
以前上初中时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严正声明作废。以后我一定好好学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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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6/5/129635.html